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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张静涛)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为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集中开展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检查,重点针对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海域使用金等涉企收费和基金,旨在持续优化河北省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本次共检查中央、省级收入2616笔,涉及金额485541.9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始终把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改作风、稳经济、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在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上狠下功夫,下狠功夫,整合机关各处室(局)力量,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一直以来严格执行国家、省收费政策,在各项收费、基金应收尽收的同时,及时取消、停征、免征、减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时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省级非税收入情况一览表》,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通过本次检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未发现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项目问题,不存在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擅自扩大减免范围、调整减免标准、改变减免程序或自行减免、缓征等问题;不存在向执收部门下达收入指标、将收入规模和收入增幅纳入考核评比问题;不存在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向企业收费等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