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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上海5月16日消息(记者韩晓余)5月16日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两省一市三级八方水利(务)部门,联合召开示范区水利(务)领域联保共治创新实践成果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示范区《水利专项规划》《供排水专项规划》《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和《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规划》提出,到2025年,人水和谐的生态水网建设全面推进,协调协同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共保联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基本建成,共商共管的综合水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示范区“一网+四体系”全面建成,率先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洪涝无虞、水源无忧、生态宜居、诗画水乡”的幸福河湖目标全面实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发布会上,上海市水务局金宏松副局长发布介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供排水规划》注重流域区域统筹、优质安全高效,注重节水低碳环保、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注重水泥气同治、建管养并举,注重源头削峰、过程蓄排、末端系统综合治理、雨水综合治理。《供排水规划》分为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规划三部分,提出至2035年,规划构建与示范区目标定位相匹配的安全优质、均等高效、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供排水体系。
此外,上海市水务局会同江浙两省水利厅、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4部分,聚焦13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7项一体化制度创新,6个重点建设项目。
联合发布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是示范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以来,为全面规范和强化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的制度刚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两省一市河长办共同指导,示范区执委会积极协调推动,吴江区河长办联合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善县河长办,在持续实践的基础上,系统总结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做法经验,共同编制《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经前期多轮技术对接,近日已由江苏省河长办牵头,会同沪浙河长办、太湖流域管理局和示范区执委会正式联合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