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鲁闻)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本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告显示,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销售的虾虎(学名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图源:通报附件)
据了解,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而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所销售的虾虎中镉含量达到0.97mg/kg,已远远超过规定的含量。
中国质量新闻网肉制品频道查询发现,这并非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第一次被通报批评。早在今年2月17日,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就因所售的虾虎产品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注限量而被罚款,其被没收违法所得384元,罚款7000元;3月27日,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又因同样问题被通报。
(图源:五莲县人民政府)
据悉,五莲县于头肥水产店成立于2016年3月22日,经营范围涉及干鲜海货批发零售。
(图源:企查查)
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